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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玄幻开局获得黑影兵团》读者最喜爱的小说

秧歌新教父想向我告白(JOJO)

作者:护卫队在逃鹦鹉

简介: 有人说,我疯了。大概是遗传酒鬼母亲,所以脑子不好。不然为什么会收养一个没爸妈嫌的小屁孩。还是在我也是孩子的情况下。那个女人看混血儿的眼神像看一只虫豸,不断摆着手让我带走。掩饰都不掩饰一下。几天后,这孩子的母亲再婚了。我摸摸混血儿的黑头发,可他没哭,似乎也不会哭。只是贴我更近了。我是与他同病相怜吧?汐华初流乃,你愿意跟我走吗?我是临时起意,也有我喜欢可爱事物的原因。但是初流乃不是事物。是人。那孩子睁着大大的眼睛,偷偷地窥视我,重重地点了头。女人只要了钱,将她疑似遗腹子的孩子推到我手中。*这孩子有亚洲血统,我也有。我祖上有亚洲人,但我的母亲不是。我是和这孩子淌着相似的血。*我曾在意大利的罗马待过一段时间,一位年轻英俊的金发男人教过我防身术,他说这叫波纹,可以防身。他喜欢吹泡泡,所以我常买一箱肥皂给他兑成泡泡水玩。直到他嘴唇都吹红了一圈,几天都没办法外出去撩美女。当然他也被满脸白胡子的高大男人用力嘲笑。他说,物极必反。我只盯着他淡金色发隙之间的三角形花纹的发带。他说,我应该多学波纹,省得脑子不够用,打架还逊色。他可从没对他撩过的女士说过这些话。我不知道我老师是如何做到这么信任我,据他所说他将我老师的老师传授给他的所有都传给我了,简单来说,毕生所学。因此我的波纹也和我的老师一样好。*扯远了,不过无所谓。我比初流乃大了八岁。理论上他不管怎么样都要叫我妈,毕竟没有“养姐”之类收养的称呼。我还是个女孩,不至于年纪轻轻就当妈。初流乃是自小养成察言观色的性格,他很会揣摩别人的心理。所以他很乖巧地叫我“姐姐”。但我告诉他,小孩子总去想这么多,心里装太多东西不好,影响发育,还累。他又一次点了头。听进去了吧。*他改名乔鲁诺。*他当上了黑手党老板。*我莫名其妙成为了【热情】老板的交往对象。也许我一开始就喜欢他。涉及二部西撒和lisalisa,走西撒存活向毕竟女主没有替身,靠波纹保命。正文第三人称 ...

宫阙有韶华

作者:荔箫

简介: [正文已完结,番外更新中]上一世,顾鸾最在意的就是自己这条命。大选之时,她原是极美的一个,却惧于宫闱斗争,心甘情愿地去尚宫局,做了个女官。在尚宫局,她过得平静逍遥。足足二十五年光阴,她从小宫女混成了尚宫女官,也算大权在握。自此她开始频繁出入天子寝殿,一来二去,倒也跟皇帝混熟了。两人的性子极为投缘,常在不知不觉间相谈甚欢,皇帝将她引为知己。只可惜,彼时她已四十岁了,朱颜老去,哪里还有勇气诉说情愫;他比她还年长几岁,亦已无心后宫,他们最好的年华都已悄然逝去。她心下酸楚,感叹造化弄人之余只能静静陪着他,这条路一走就是二十年。这二十年里她常常会想,如若当初进了后宫,现下会不会不一样。临终之时,她写了一封长信给他,道明那份珍藏已久的情愫,长久的矛盾之后却又将信焚了,只想把这份情带到墓里头去。再睁开眼,韶华重归。顾鸾心中狂喜,想这辈子必要活得轰轰烈烈。待弄清状况她才发现,此时的她已然是个宫女了。她只好花重金买通御前宫人,换得了一次进殿奉茶的机会。然而还没等到那天,她却突然被调离了尚宫局。【声明】*文风及写作方法已定,坚守创作初心,请勿随意让作者进行相关修改*文案“烧信梗”用于致敬我童年意难平的CP:《康熙王朝》版玄烨&苏麻喇姑。仅此承诺该梗只用于文案及正文的回忆杀性质小剧情,属于作者出于个人情怀的圆梦性化用,不对文章发展脉络起决定性作用,剧情逻辑及推进亦与《康熙王朝》无其他雷同。【本文后宫等级(从高到低排序)】皇贵妃、贵妃、妃、嫔、昭仪、昭容、婕妤、美人、才人、选侍、淑女【warning】要求文中任何一位角色必须是C都不要看我的文。要求作者是C倒比较简单(……)【新文已开坑】《宫阙有贪欢》,欢迎收藏~本文又名:夫君死后我和继子HE了【文案】宣和帝英明大半生,却老来昏聩,广纳后宫,沉迷美色。但因太子监国,理政有方,朝臣们对老皇帝的荒淫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药商之女顾燕时豆蔻年华,姿容昳丽,又弹得一手好琵琶,被地方官吏送进后宫,没想到被翻了一次牌子就被皇帝抛之脑后,半年后皇帝驾崩,她就此开始守寡。后来新君来向太妃们问安,她看新君莫名有点眼熟。新君也看她眼熟。-昭文一朝的朝臣们对陛下万事都很满意,唯独受不了他与静太妃的那点事。简直秽乱宫闱!可陛下品行端正,才德兼备,怎么会犯这种错?必定是静太妃手段狐媚!殊不知——是夜,静太妃把门关得紧紧的,眼里一包泪,隔着门缝喊:“哀家这太妃当得好好的,你何苦总来招惹哀家!你该唤哀家一声母妃才是!日后我们不要相见了!”苏曜的声音在外响起:“真的?”“真的。”“好。”他沉了沉,“我带了份牛乳糕给你,你出来吃了,就当道别的礼了。”静太妃在门板后抹着泪,给了他一声轻轻的“呸”。——上个月他也是这样说的。 ...